为保障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,防止事故发生,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道路运输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总则
-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车辆、驾驶员及相关从业人员。
-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。
-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,负责监督、检查、指导运输安全生产工作。
二、安全生产责任制
- 公司法定代表人(或主要负责人)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。
- 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,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。
- 驾驶员是运输作业的直接责任人,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。
三、车辆安全管理
- 所有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,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维护保养。
- 车辆出车前、行驶中、收车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,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。
- 严禁车辆带病行驶,发现问题及时报修,排除隐患后方可上路。
四、从业人员管理
- 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,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。
-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,严禁疲劳驾驶、超速行驶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。
- 公司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,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及时调整或辞退。
五、货物装载与运输管理
- 货物装载应符合车辆核定载质量,严禁超载、超限运输。
- 货物应稳固捆扎,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移位、掉落等危险。
- 运输途中应按规定路线行驶,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。
六、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
- 公司制定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,定期组织演练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
- 发生交通事故时,驾驶员应立即采取救援措施,保护现场,并及时报告公司和相关部门。
- 公司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,总结经验教训,完善安全措施。
七、监督检查与奖惩
-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定期对运输作业进行监督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。
- 对安全生产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;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八、附则
-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。
-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解释。
全体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制度,共同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安全。